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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衛生褔利部公告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115年09月01日生效
主 旨:函轉「衛生褔利部」公告修正相關事項,詳如說明,敬請 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05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5206029B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第三點、第六點及第五點附件1修正規定。
三、修正規定自115年9月1日生效,請詳閱附件,並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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