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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徵廠商參與「廢棄牙冠回收再利用計畫」(一)
(一)說明: (1)為延續資源回收護地球,牙醫傳愛做公益的活動,本會擬徵尋具環保意識, 熱心公益的廠商,共同參與廢棄牙冠回收再利用之計畫。 (2)參與之廠商須具備甲、乙級廢棄物清除(處理)技術員合格證書及經 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證執照,具有長期合作意願者(至少一年)。 (3)廢棄牙冠需使用衛生署核可之方法進行處理。 (4)回收廢棄牙冠的金屬再利用產生之利潤扣除成本,須提交一定比例回饋本會使用。 若有意願和熱心公益的廠商於108年01月21日前,以傳真向本會報名聯絡人:張小姐 TEL: (07)335-0350 FAX: (07)335-0352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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