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107學年度-表揚會員在學優秀子女獎學金
主旨:
本會為鼓勵會員子女努力向上、爭取榮譽,特訂定表揚會員子女成績優秀實施辦法,隨文檢附在學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書。
說明:
社團法人高雄市牙醫師公會表揚會員子女成績優秀實施辦法
第一條:為鼓勵會員子女努力向上,爭取榮譽。
第二條:凡會員子女就讀公私立大專、高中、國中之學校成績合於下列規定得申請獎勵。
1.國中學年成績達95分(含)以上者操行成績80分者,頒發獎金1000元。
2.高中學年成績達85分(含)以上者操行成績80分者,頒發獎金1500元。
3.大專學年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者操行成績80分者,頒發獎金2000元。
4.當年聯考考上醫學、牙醫、中醫系者,頒發獎金2000元。
5.特殊才藝比賽榮獲全國前三名者,頒發獎金2000元或全市前三名者,頒發獎金1000元。
第三條:符合前條規定會員子女應於接到本會通知後依期限內,填具申請書、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、特殊才藝獎狀影本、錄取通知書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寄本會,由本會理事會認定。
第四條:得獎會員子女,由本會於會員大會上公開表揚並頒獎狀及獎金(或獎品),並登錄於大會手冊上。
第五條:會員積欠會費者,本會不受理申請。
第六條:本案經費由公會福利委員會支出,獎學金1000-2000元為限,公會應發出通知會員受理報名。
※附註1.:特殊才藝比賽指個人部份,團體不在此限。
國外成績一不律受理申請。
※附註2.:107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截止。
瀏覽數